GRIMES

豆腐是人类最伟大的创造之一
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想太多容易掉头发

对于同人OOC问题的一些思考

最近同人文里似乎出现了越来越多可能有些过度的Kink,进而引发了一些讨论;po猪作为路过的旁观者,有些忍不住就想来瞎扯淡一番,权当是给学习工作两头烧的自己解压了。

以下只是单纯有感而发的个人观点,没想针对任何人,自然不必前来针锋相对。

 

写肖根同人也快一年了,见到过很多人对于同人文的各种分歧,个人觉得,所有这些分歧的指向与焦点,概括起来其实都是OOC的问题;同人作品绕不开这个问题,我自己作为同人写作者也时常思考这个问题。

 

同人中的OOC (Out of character)指的是作者把自己的想法过度地植入到人物中,同时或导致人物出现背离人物性格的行为。理论上,同人作者肯定都希望自己笔下的人物in character,读者也最想看到in character的同人文,因为同人的核心就是原版角色,无论读者作者,都是因为想要看到更多原版角色相关的故事才会进入同人圈;只是想看小说的话根本不必囿于同人这个category(因此同人作品的热度都会在角色光芒的照耀下产生不同程度的虚高)。就OOC而言,绝对意义上来说,所有的同人文肯定都是OOC的,因为评价标准掌握在官方手中,只有官方认可不OOC才是真不OOC(在官方不吃屎的前提下)这种标准没有错,但是过于严苛,如果完全按照这个标准,那么同人也就没有太大的存在意义了(所以我认为这个标准对于同人作品是不适用的,因此不能拿来作为评价同人作品好坏的某种说理依据)

 

读者都想看in character的文却不能保证随手点开的文都是如此,作者都想写in character的文却不能保证写出来的效果符合预期,于是就有了文前预警,却也引发了第一个疑问:OOC预警是否是万能的?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同人粉对于“雷”的容忍度是极低的,“踩雷”是一件让同人粉浑身难受的事情,所以每一个将作品分享在公共平台上的同人作者都应该给读者做好预警,减少不必要的不愉快;这一点跟tag礼仪类似,相信没什么异议。但是OOC预警是否真的有帮助避雷的作用却是要打一个问号的。对于作者,作品中出现OOC是很难避免的,最是谨慎和有才华的同人作者,恐怕也不敢妄言自己的作品NEVER EVER OOC,于是OOC预警变成了同人文的标配,而当读者习惯了几乎所有文都有OOC预警时,这个预警就已经失去了预警的意义,即不能帮助读者避雷。正因为这样,我认为单纯预警OOC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无辜踩雷的情况还是很容易发生,等读者看到雷其实就已经踩到雷了,所以同人文作者应该把预警的内容写得尽量具体有针对性,尤其是高能内容部分可能的雷(雷主要也集中在这一块)都应以标签化的形式明确,如攻受、BDSM等,而不只是泛泛地描述一番(不明确),从而降低读者踩雷的概率(这一点可以学习欧美同人,他们的预警都写得非常详细)。

 

那是不是说各种预警包括OOC都已经明确了,作者的脑洞就可以随意放飞了呢?一般来说,写作确实是作者的自由,作者爱怎么写怎么写,读者爱看不看,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外人无权干涉,但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写成的作品没有面对不定向的群体公开。当作品面对不定向群体公开以后,作者就必须意识到作品对不定向群众所造成的可能负面影响,并准备好承担起这些可能负面影响所可能造成的实际负面后果及其所产生的责任。换句话说,当我的作品公开以后,作品本身就已经脱离了我的实际控制;我一方面把评价作品的权利让渡给了不定向的读者(可算是一种监督机制),一方面必须意识到、或至少警觉作品可能会对他人造成的负面影响。评价权利的让渡是一个事实,因此作者不能也无法拒绝读者对作品的任何评价(当然作者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具体的评价内容);至于关注作品本身可能造成的客观影响,我认为是一个写作者的道德义务。诚然宏观来说,一篇同人文实在是微不足道,但个人的无意识就是从这些微不足道却潜移默化的无意识开始的,而群体的无意识又是由个人的无意识引发和组成的,好像蝴蝶效应,如果start on the wrong foot,最后的结果就可能会很糟。听起来是有些耸人听闻,但至少我是不敢随便低估语言和观念对人类的影响力。再是个人化的东西,一旦出了个人化的范畴,就得承担群体性的责任,因此与其去做这样(可能)的始作俑者,不如一开始就多加注意。

 

当然,美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再Kinky或Hentai的东西也都可以挖掘出美感;审美的需求也是多种多样的,因此总有人会想要看各式各样的Kinky Play。这些都无可厚非,因为人类社会就有这些东西,理论上取材于生活的任何东西都可作为个人的审美对象选择。但个人审美情趣的自由必须控制在社会的道德底线之内,再是吸引人的故事,如果折射和传递的是不正常、不正确的三观,那就不是雷,而是毒。有毒的故事可以存在,但不可堂而皇之地装扮成无毒无辜的故事进行传播,更不应变成一种受追捧的故事。诚然作者在写成某件作品的时候可能并没有想太多,但在作品公开发布之前,作者却是有机会、也必须谨慎和三思的(至于什么样的三观才算是正确的三观就没法讨论了,相信各人心中有数)

 

显然,OOC并不是作者对作品影响思虑不周的结果;这只是个人理解能力和写作水平的问题。正因为这样,作品内容超越了道德底线这个锅也不该由OOC,即理解能力和写作水平有限来背。【类比一下邪教问题。每个人都有信仰宗教的自由,理论上也就有信仰邪教的自由(假如邪教也算宗教),但是邪教会对社会和个人产生很恶劣的影响,所以这项自由必须受到一定的约束。一两个人信仰邪教的时候不加控制觉得无所谓,等很多人因此受害的时候就来不及了】

 

但OOC依然是一个问题,是无论读者作者都想避开的雷,而要避雷就要先明确标准。前文已述,绝对意义上的OOC评价标准不适用于同人作品;换言之,同人作品OOC评价标准应当是相对意义上的,即控制在合理范畴内的OOC都是可接受的,也不是雷。但是“合理”和“范畴”的概念都很模糊,其中既有主观成分又有客观成分,很难圈定一个明确的界限;要明确界限,就要先明确什么是“雷”。我认为,针对OOC的所谓雷点,某种程度上就是读者阅读时遭遇的与头脑中预先理解的人物形象特征相比之后的落差,落差越大越“雷”(比如大家都有共识大锤性格直球自尊心高,结果在同人文里变得矫情懦弱又胆小,这就是OOC之“雷”)OOC针对的是人物性格,所以OOC之雷就是背离人物性格过多;要确定OOC程度是否处在合理范畴,就要同人角色与原版角色在性格上的落差有多少,两者间的差距是不是基本性的、根本性的。

 

比较人物的性格差异,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人物的性格,哪些内容算是人物的性格。我认为,人物的性格(personality),或品性(character),都是形而上的概念,它们由人物形而下的语言和行为来反映,而通过对人物语言和行为的归纳也可推论出人物的性格;人物心中的所思所想、思想心理活动,理论上都是基于前述推论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是由人物性格决定的,而不是导致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简单说,人物性格的核心是预设的,由人物的表现、事件来巩固和加强;人物性格的外化(包括语言行为思想)则是可变的,它们会随着外部参数的变化发生一些变化,但不会脱离基础内核太远。基于此,如果抓住了人物性格的内核,就抓住了同人角色“合理OOC”的“范畴”;如果同人故事的编排与同人角色的变化间的逻辑成立,就抓住了同人角色“可OOC范畴”内的“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人物性格的内涵中我认为并不包括人物的生理特性。这里拿最有争议的ABO来举例。ABO设定对于百合CP来说物理画面确实有点太美,因此最初我是完全吃不下这种设定的。但等慢慢地对这个设定有了一定的了解,并读过一些写得不错的ABO文之后,我逐渐觉得这个梗也是可以接受的,关键就在于这个梗的特别设定只是加之于同人角色的生理特征,对于角色的心理特征、性格内核没有任何的影响。看起来好像有些矛盾,但类比一下LGBT中的T就很好理解。Transgender就是非常典型的生理表征与内心认同有冲突的群体,但我们在看待他们的时候显然不是以他们的生理表征为标准的,而是以他们的内心认同为基准。如果一个生理上是男人的人心理上就完全认为自己是一个女人,那我想不出作为第三者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和权利去否定这个人的这种认知。生理结构是一个人天然的一部分,是一个人意识产生的基础,但意识,或者“灵魂”一旦产生,就不再单纯地依附于支持它存在的身体而存在。“灵魂”理当有权自由地选择其所倾向的方向,自然不该仅仅被一具躯体所困。讲得稍微极端一点,假若你当真爱上了一个灵魂,那这个灵魂的外在就不该是你所关注的重点,无论其外在是男人也好女人也好,甚至是一只猫一棵树,都不该是使你停止爱这个灵魂的原因,因为“爱灵魂”已经足够形而上到去排斥任何形而下了。

 

其实同人文中所有的所谓“梗”或“设定”,只要是加之于人物形而下的外在的,对人物的内核没有影响,我认为都是可以接受的;只要同人作者能够用故事把人物内核和这个新的设定有逻辑地联系在一起,那么这个同人故事就不算是OOC,或者至少不会太过OOC。

 

说回肖根。对于肖根是一对怎样的CP我觉得已经被说烂了,相信对于这两个人物的性格内核大家都有共识。人物的内核虽然不变,对于人物理解所达成的所谓共识却不是一个不变量;正确的共识需要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不断的加强和巩固,才能不被错误的“共识”冲淡甚至歪曲。这其中除了同人作者负责任的努力,读者也在其中扮演了很重要的监督者的角色。前文已经说过,当作者把作品放在公共平台时,实际就已经把评价作品的权利让渡给了读者,因此读者完全不必抱着“我没有产出便无权评价”的想法。抱着善意和尊重的评价行为我认为是应该提倡的,这对于整体的风向和作者的进步都是很有助益的。相反,读者不加辨析的一味叫好或叫糟都会让偶然的错误走得太远,而辨析的基础就是对角色的爱与尊重。还是那句话,每个人的写作水平和理解能力或有差异,但是对角色的爱与尊重都是一样的。受限于笔力原因的OOC并不可怕,只要能看出对角色的爱与尊重就行;已经超越底线看不出爱与尊重恶意满满的OOC则是同人圈的毒瘤,必须加以抵制。另外,我不认为读者和作者之间是索取与给予的关系;这样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也是不健康的。作者创作就是自己图个高兴,顺便把自己的高兴与读者分享,若能碰上聊得来的成为朋友更好,读者也是一样,分享作者的快乐,给予作者支持和建议,顺便发展发展友谊,很简单,很快乐,很平衡。

 

简单,快乐,平衡,这不正是肖根关系中我们最向往的内容么。

 

 


评论(51)

热度(130)

  1.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
©GRIMES | Powered by LOFTER